地沟油端上百姓餐桌,其危害不言而喻。呼吁严打地沟油,自然是保障食品安全应有的题中之义。然而,公众在看到一起又一起的地沟油案件被查处之时,再看看我们的监管机构,却是连一个地沟油的检测标准都搞不出,公众就只能在心存狐疑中忐忑不安。忐忑不安的公众,也自然有理由将口水一齐吐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面对公众的指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似乎又有很多委屈。无奈之下,有专家开出了加强源头监管的“药方”。可是,不知专家想过没有,地沟油点多面广,加强源头监管,虽然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难度有多大?监管的成本会有多高?在这纠结之中,细加分析,我们便不难看清“缺德”的社会代价,到底有多大?
推而广之,谈及食品安全,人们呼吁最多的是加强监管。不可否认,加强监管的确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正道”,也是政府执政为民应有题中之义。无论如何,政府都不能推卸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之责。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政府对食品安全是极为重视的,监管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确实已经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定不姑息迁就”,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也已经高举法律利剑,毫不手软地施以严刑峻法。为此,我们不能不思考,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关涉食品安全的案件为何还是层出不穷?有论者认为,那是监管力度还不够,还有待继续加大;坊间也普遍认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者,惩处的力度不够,还有待继续进一步“给力”。
可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监管自然意味着增加行政执法成本,而执法成本自然会分摊到公众头上,过分高昂的食品监管行政执法成本,将会让我们付出极大的代价,这未必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或许还是我们难以承受的。即便是我们愿意,也可以承受高昂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成本,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手法多种多样,不法商家向食品中添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五花八门,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下,食品安全监管总是滞后于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销售,也就是说,监管总是摆脱不了“事后”监管的窘境。监管到位之时,有毒有害食品已经到了公众的餐桌之上,危害到了公众的身体健康。滞后的监管,根本无法保障公众健康。
论及于此,不少人又会重谈严刑峻法的论调,认为“杀一儆百”是震慑黑心商家的“法宝”。可是,有一点不知大家想过没有,此前曝光的食品安全案件层出不穷,该杀的杀了,该关的关了,可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人,被震住了吗?没有,“黑心”商家“踏着前人的血迹”,依旧“前仆后继”,继续干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恶勾当”。就保障食品安全而言,严刑峻法不能说没用,但要说“一严就灵”,“一刑就绝”,显然也是假话。
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到,有毒有害食品泛滥成灾,无良商家的“黑心”是一个重要方面。无良商家为了赚取不义不财,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为此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毒公众健康也在所不惜,实在称得上是心狠手辣。而商家之所以“黑心”,显然利益驱动使然。具体到地沟油,生产销售地沟油者,是为了追逐暴利而不惜铤而走险。可是,那些向地沟油生产者提供潲水等加工原料者,得到的显然只是蝇头小利。如果说,暴利让人“将灵魂抵押给魔鬼”还勉强说得通的话,仅仅为了蝇头小利就让人“丧尽天良”,足以让我们看到人心之险恶,世风之败坏,更加让人心生恐惧。
就食品安全而言,大恶不鲜见,小恶处处有,加强源头监管,必将成为浮云。而归根结底,便是全民“缺德”的结果。全民“缺德”的代价,其结果就是人人受害,那将是我们无法承受的。全民“缺德”的结果,将使中华民族陷于万劫不复之地,那是我们不敢想象的。(www.esdm.cn) (责任编辑:嬴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