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认为两家企业未经许可擅用微软(微博)软件,微软公司索赔1000余万元。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企业辩称,微软的天价索赔缺乏依据。
微软公司起诉称,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和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经营“铭万网”和“铭万产品平台”两家网站,两公司在网站上声称,已经拥有40多间分公司,3000多人的服务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面对面“顾问式”服务,获得了超过20万家中小企业客户认可,现为中国最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
去年9月,微软公司发现被告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位于朝阳区铭万信息大厦的总部以及其全国各分公司的相关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了MicrosoftWindows、MicrosoftOffice等微软软件,侵犯了著作权等权利,故起诉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000余万,并请求法院考虑给予被告民事制裁。
法庭上,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公司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对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现场证据保全情况,涉及他们的电脑仅有5台,在总计240台电脑中仅占2%,该公司没有实施严重侵犯微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微软公司所提出的索赔根本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表示,公司于2007年曾经向微软公司采购正版软件。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也在不断采购及使用各种合法授权软件。去年11月9日,微软公司版权事业部给他们发来一份商务函件,要求他们购买微软公司的各种正版软件,并称与他们开启为期3个月的商务谈判,承诺只要他们在该期限内能够采购微软公司的正版软件,微软将不会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但在去年12月30日,微软公司却提起诉讼,他们认为这是违反自身承诺、处心积虑做出的行为。该公司还认为,微软通过“推定”的方式来计量损失不妥,涉嫌故意夸大损失。
昨天,因有部分证据提交时间很短,原被告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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