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等25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今后持中国“绿卡”的外国人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将在投资、购房、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 根据该《办法》,持“绿卡”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持“绿卡”的外国人还可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即持“绿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不受《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需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限制。 鼓励临时专家长期服务 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约有六七十万名海外来华专家,北京市约有7万多名。其中不少人属于只来华工作几个月的“临时”专家。新政的出台,对于促进一些海外来华专家转变身份,改为在华长期服务无疑意义重大。 吴江认为,目前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就业的比重亟待提高。他表示,以京沪粤三地来说,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当地就业人口的比重均不到1%。通过这次国家新政的推出,他认为今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比重至少应达到2%至3%。 据吴江估算,随着新政的出台,海外来华专家的数量会有一个激增的过程。这对于提高大城市国际化程度具有推动作用。 他表示,25个部门联合推出一个新政,也是我国更加开放的表现。 (责任编辑:捐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