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内存在高于100v的静电源必须采取正确的防静电处理措施,如显示器、键盘、工具和装备上的静电源,特别是必须进入EPA的高静电生产物料。
防静电处理的主要措施有防静电剂、分区分时操作、屏蔽隔离、接地等。产品上的塑料材料在生产中的操作、非防静电包装材料的操作应遵守分区和分时操作的原则,即这些静电产生源首先应在EPA外独立专门的区域操作,使其和静电敏感器件隔离,必须进入EPA时应和静电敏感器件分时段操作,避免同时高静电对器件的影响。
对于距离静电敏感器件30cm以内并且测试电压高于100v的显示器,采用透明的导体屏蔽层或类似的材料进行静电处理。
当高静电电压通过接地方式泻放处理时应采用软接地方法,接地电阻不得小于1×105Ω,泻放电流不得大于人体安全电流,即5mA,特殊条件下应根据电压的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电阻的大小。
工装和装备中、操作测试过程中有静电难以消散的静电源应考虑使用静电消除装置或防静电剂。
在制造过程中、装备和工装中静电风险大的部位可以安装静电场自动检测记录器、用于监测、统计分析高静电风险部位的静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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