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选择机器零部件材料时,应考虑利用静电序列选用产生相反电荷使其中和,从而消除或减少静电。
1.化纤在牵伸时,牵伸装置的橡胶包覆物应是导电橡胶。
2.涤纶短纤维的输送皮带应使用导电橡胶制品或消静电措施。
3.涤纶长丝、绵纶长丝牵伸后落纱的落筒,应用纸筒或导静电的塑料筒,不得用绝缘性良好且未经处理的塑料筒。
第八条 采用静电接地使产生在物体上的静电荷泄漏于大地,从而限制带静电物体的电位上升或限制由此而产生的静电放电。
1.静电接地的要求
(1)采用静电接地的各导体连接、接触应牢固可靠,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
(2)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3)对于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每年应测试一次,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如果被测系统的电阻值不符合规定,应立即检修;
(4)对于金属导体,应测量其直接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对于其他的物体,应测量其泄漏电阻值;对于有跨接线的部位,应测量跨接线的电阻值;
(5)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等进行局部检修,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试电阻值。
2.静电接地的范围
(1)生产装置会产生静电会危害生产和使人体遭受静电电击,并能够用接地的方法消除静电的部位;
(2)生产装置上的金属导体有可能产生静电和带电时,不论其体积大小,应将它进行静电接地;
(3)有产生静电或带电的可能时,应该在此物体上装设与此紧密接合的金属导体,进行间接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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