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放电抗扰度不达标 四成手机抽检不合格
时间:2017-06-05 09:59来源:未知 作者:蚂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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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第四季度流通领域 移动电话机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汕尾、揭阳等六市流通领域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14家销售企业30种型号的移动电话机商品30批次,有16批次合格,质量合格率53.33%,在14家销售企业中,有7家销售的商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样合格率为50%。
广东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第四季度流通领域 移动电话机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汕尾、揭阳等六市流通领域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14家销售企业30种型号的移动电话机商品30批次,有16批次合格,质量合格率53.33%,在14家销售企业中,有7家销售的商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样合格率为50%。 这次抽检,主要针对商品在极限电压、极限温度情形下的工作性能以及商品静电放电抗扰度方面的性能进行评定。在抽查的30批次移动电话机商品中,有12种商品(不同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不合格,占抽检商品的40%。
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静电放电抗扰度(商品的电磁兼容性)是移动电话机的主要质量问题。 静电放电抗扰度(电磁兼容性)试验不合格的表现在:在试验时(空气放电±8kv),移动电话不能保证正常的通信连接(待机或是通话时)。 抽查的全部商品中,在极限电压、极限温度情形下的工作性能合格率为100%,这表明生产企业对于移动电话的工作性能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连正常的工作性能都无法保证的移动电话机,是根本没有市场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我国也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标准。对应于GSM移动电话,我国的相关标准为YD1032-2000。静电放电抗扰度不合格,表明企业对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认识不足。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域间气候差别较大的国家,南方炎热潮湿,北方寒冷干燥,而移动电话在寒冷、干燥的气候条件下使用,或是空调、地毯的环境下使用,由于易受静电的影响,极易造成通话失灵或中断,因此,移动电话在设计和生产当中应当充分考虑其静电放电抗扰度的能力。 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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