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云县第一烟花厂70号药物中转工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事故易发、多发,为此,我市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治理防静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等。
据了解,10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庆云县第一烟花厂70号药物中转工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名装药工当场死亡,1名路经工房的零杂工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静电积聚引起爆炸或者装药工取药过程操作失误导致跌落撞击引起爆炸。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市安监局将会同气象部门,对企业有裸露药物工房和药物总库、中转库等危险场所的防静电设备、设施及其接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测,督促企业对检查检测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凡是构成严重隐患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隐患问题逾期不改和防静电设施屡次检出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此外,市安监局监督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尤其是涉药工序的操作规程,务必安全可靠、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同时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运行不稳定、不可靠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服、鞋等工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一律不予许可,限期整改。对限期内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依法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同时,凡存在“三超一改”、转包分包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证。凡批发企业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供应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一律暂扣批发许可证,并依法给予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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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紫) |